有時候想想,我還真是個很矛盾的人。


以前會覺得作不成情人還能作朋友,現在卻發現我做不到。一想到倔強的自己曾經在別人面前哭泣,分手時還哭著挽回,等等,一想到就覺得很丟臉,完全不想再去見到這個人,因為一想到就覺得丟臉。


對大部分的事我都很無所謂,跟朋友吃飯出去玩花錢,只要不要花得太誇張,我都不會太計較,本來出來就是會花錢的,無所謂抱怨太多;打工即使已經打了下班卡,我還是會留下來幫忙到沒事可做,有時甚至到收場打烊也無所謂,因為跟大家在一起很開心,無所謂計較薪水。或許是因為我比較沒有經濟壓力吧!不過我很重視感覺,因為工作伙伴都很棒,所以我才會無論如何想待在這家店,上班時數少倒無所謂。


這些大部分人家會計較的東西,我無所謂,倒是對小事情我地雷不少。


我的東西我不喜歡人家來碰,就連是家人也一樣;我的床,腳不乾淨的不能上來,大部分的人我都無法放心,至今只有秋小盈成功的可以在我的床上來去自如;借我的東西,可以,但沒經過我的同意就擅自把我的東西借給別人,即使那個人是我的好朋友、男友,一樣大翻臉!那可是我的大忌、大地雷!因為一年我把我很喜歡的書借給朋友,等回來時已經是數個月以後了,而且那本書宛如已經出版十幾年般的被翻爛,至此才有這個大地雷!


總是胸懷大志,但是沒有動力時,我只會癱在一邊爛,一旦動手做了就絕不馬虎!


討厭分組報告是因為我不信任別人能把報告做到我能認可的程度,最後一定是我把工作全攬在身上,然後又會計較別人不做事竟可以拿跟自己一樣的分數……


看吧!整個就是個集矛盾、彆扭於一身的人!很機車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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